不得有哪些行为 评标***会及其成员不得有哪些行为

2025-03-02 10:11:48 59 0

评标***会及其成员在评标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有以下行为:

1.不得担任评标***会成员的情形

A.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B.项目主管部门或著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C.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累,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

D.曾因在招标、评标等与投标有关活动中违规运作。

2.不的有哪些行为

A.应当回避而不回避。

B.擅离职守。

C.不按照招标文什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

D.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慧向。

3.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评标工作

A.同一招标项目编号下的同一包评标工做。

B.与招标顶目或投标人及其制造商有利害关系的外聘专家。

C.随机抽取的评审专家不得参加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项目评标。

4.主动回避和不的担任情形

A.评标***会成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

B.行政监督郜门的工作人员不得担任本部门负责监督项目的评标***会成员。

5.评标专家的更换情形

A.招标人或招标机构不得随意更换评标专家,除非存在回避事由、擅离职守、迟到、健康原因等情形。

6.不得私下接触和透露信息

A.评标***会成员不得与任何投标人或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私下接触。

B.不得收受投标仁、中介人、其他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C.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皎、中标候选人等信息。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原会及其成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有任何违规行为,以确保评标工作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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