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104评价年度内非正常原因”是指企业在某个评价年度内,增值税或营业税出现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的零申报或负申报情况。这种情况下,企业的考核成绩会增加对应的分数,但总分数会减少11分,即扣除11分。
1. 什么是非正常原因:
非正常原因是指排除纳税人正常经营的情况,如季节性生产经营、享受政策性减免税等原因。2. 主要考虑纳税信用评价结果:
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是对纳税人上一年度纳税信用状况的评价,评价结果会对纳税人的管理措施产生一定的影响,并且具有持续性。3. 010104评价年度内非正常原因:
该指标针对在评价年度内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出现零申报或负申报情况的增值税或营业税,主要有以下几点分析:① 即使评分达到90分,企业也无法被评为A级。
② 零申报指的是首次税款申报时税款应纳额为零。
其他相关问题:
1. 深圳市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和评价方式中的010104指的是什么?
2. 在纳税信用等级中出现的“010104评价年度内非正常原因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的”是怎么扣分的?
3. “010104评价年度内非正常原因”中的零申报、负申报是指什么?是否增值税应纳税额为零?
4. 非正常原因的判断是否由税管员来决定?
在纳税信用评价中,010104评价年度内非正常原因增值税或营业税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零申报、负申报被视为一种不正常的情况,企业在这种情况下无法获得A级评价。零申报指的是首次税款申报时税款应纳额为零,而非正常原因的判断会由税管员决定。这一指标的设置主要考虑对纳税人上一年度的纳税信用状况进行评价,并对企业进行相应的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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