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是一种什么权
债权是一种在法律上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它是一种相对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原则上不能对抗第三人。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债权人必须通过请求债务人作出行为或不作为来行使权利。
债权的特征
特征一:相对权
债权只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发生效力,不对抗第三人。这是债权与物权的显著区别。
特征二:请求权
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债权人必须向债务人提出请求,要求其作出或不作出一定行为。只有通过请求,债权人才能行使其权利。
特征三:相对原则
债权与债务存在相对性,即权利和义务相对应。债权人的权利需要债务人的履行或承担一定的义务来实现。
特征四:法律保护
债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任何公民的合法权益都应平等受到法律的保护。
债权的发生原因
1. 契约
契约是债权发生的一种常见原因。当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达成协议并签订合就形成了一种契约债权关系。
2. 不当侵害
债权的发生也可能是因为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了不当的侵害。例如,债务人撞坏了债权人的汽车,导致债权人需要维修或赔偿。
3. 恢复权
在特定法律规定下,债权的发生也可能是因为债务人要求债权人履行其通过借款、保证或抵押等方式产生的债务。
4. 法律规定
除契约、不当侵害和恢复权之外,法律也可以规定一些特殊情况下的债权发生。
债权的权能
1. 请求力
债权的主要权能是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即要求其作出或不作出一定的行为。
2. 受领力
债权还包括债权人收取债务人的到期应付的款项的权利,即受领债务人的履行。
3. 终止力
在债权关系的终止时,债权人可以解除债权关系,即结束债务人对其的履行义务。
4. 支配力
债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支配债权,将其转让给第三人或进行其他的处分。
5. 追索力
当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索债务人的履行。
债权是一种在法律上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它具有相对权、请求权、相对原则和法律保护等特征。债权的发生原因包括契约、不当侵害、恢复权和法律规定。债权的权能主要包括请求力、受领力、终止力、支配力和追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