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上市公司配股应当满足的条件
1. 控股股东公开承诺
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这是为了确保在配股过程中的公开透明和合规性。
2. 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这是为了评估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透明度。
3. 资金用途限制
创业板上市公司配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也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确保资金用途符合科技创新领域的要求。
4. 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上市公司发行证券时,必须符合《证券法》和相关信息披露要求,经交易所审核并报***证监会注册,确保发行程序合法合规。
5.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包括公司净资产不低于一定金额、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一定比例、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利息等,以确保公司债券发行安全可靠。
6. 配售比例要求
公司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且原股东认购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的70%,公司应按照发行价再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认购的股东,保障股东利益。
7. 上市条件
创业板上市公司配股时,应满足股本总额不低于一定金额、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一定比例等条件,确保上市公司资本稳定和股份公开性。
8. 配股间隔及盈利要求
配股前的时间间隔不少于十二个月,公司连续两年盈利,并且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确保公司财务健康和经营稳定。
创业板上市公司配股应当满足一系列条件,包括控股股东的公开承诺、财务报表审计情况、资金用途限制、发行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等,以确保配股程序的合法合规和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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