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国之法:鲁人为臣妾于诸侯,有能赎之者,取金于府。子贡赎鲁人于诸侯,来而让不取其金。孔子曰:“赐失之矣。夫圣人之举事,可以移风易俗,而教导可施于百姓,非独适己之行也。今鲁国富者寡而贫者多,赎而受金则为不廉不受则后莫复赎,自今以来,鲁国不再为其它国赎人。”
1. 鲁国以金赎人的传统法律
鲁国的法律规定,鲁国人为臣妾于诸侯时,有人能赎回他们, 则从鲁国府里取金用于赎人。然而子贡却赎回鲁国人之后,却不取诸侯给的金子。孔子对此表示失望,认为圣人的举事应该是可以移风易俗的,也应该教导百姓,而不是只适合自己行动。现在鲁国富者寡而贫者多,赎回人并收取金子则显得不廉洁,不收取金子则以后没有其他人再会赎回人了。从此以后,鲁国不再为其他***赎人。
2. 子路拯溺者以实物酬谢
孔子的学生子路曾经救人于溺水之中,那个人用牛来感谢子路,而子路之后接受了牛。孔子为此非常高兴,说从现在开始,鲁国的人们都会多次拯救溺水者了。这件事从俗眼来看其实并不起眼,但是孔子却看得出其中的深意。这是因为孔子革命性地提出了人伦之道,即通过改变个体的行为来推动整个社会的变革。
3. 公乘辇毂关心冤民
公乘辇毂是周朝的一位官员,他向刑部尚书禀告说京城底下甚至还有很多冤民,四方天下如此之广岂会没有冤枉的人呢?他建议每五年就减少一个刑罚官,通过核实来平反冤案。这是对社会问题的具体关注和提出解决方法,也体现了对弱势群体的关心。
4. 个人积阴德与命运
太甲说:“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意指命运安排再坏也可以试图去改变,但是如果自己做了坏事,就没有办法再求活命了。古人又常说:“永言配命,自求多福。”意思是如果自己安分守己,多做善事,就会积累一定的福报。孔子认为一些人无法登科或者没有后代,是因为自己的过去行为所造成的孽缘,但只要今后扩充自己的德性,积极行善事,就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
5. 改变鲁国不廉的法律
按照鲁国的法律规定, 鲁人赎回臣妾于诸侯时,需要从府里拿取金子。子贡却赎回人之后不收取金子,这让孔子非常不满。他认为圣人的举事不仅应该对自己适用,也要能够移风易俗,指导百姓。而现在鲁国富者寡而贫者多,如果受金则被认为是不廉洁的,那么如何去赎回人呢?孔子决定从今以后,鲁国将不再为其他***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