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对电动自行车有什么新规?
1. 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规定
① 具有本市户籍或居住证的成年人只能实名申请注册登记一辆电动自行车
② 已在本市注册登记或临时备案登记电动自行车的不得申请临时备案登记“违标车”
③ 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违标车”所有人购买电动自行车相关保险产品。
2. 对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管理措施
2023年11月6日对在用不符合电动自行车标准的居民个人自用电动自行车,未在本市注册登记或临时备案登记的,设置二年过渡期管理措施,实施临时备案登记,核发临时通行号牌和临时行驶证。
3. 新头盔***标准要求
2023年6月7日新标准是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领域的第一项强制性***标准。对固定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耐穿透、护目镜等方面进行了严格规定。
4. 办理电动车业务须知
2021年8月2日首先需要看自己的电动自行车是否有3C合格证,需要具有脚踏功能。外地居民需要持有汕头中心城区的居住证进行办理。
5. 汕头交警管理通告
2021年4月9日,汕头市***局发布关于征求《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对共享电动自行车、未获得CC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等进行了相关规定。
6. 驾驶规定
2020年9月3日《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并且应戴安全头盔。
7. 新国标实施措施
2019年4月15日,对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各地将结合当地道路交通实际情况实施过渡管理,并发放临时号牌。
8. 汕头交警部门办理业务地址
描述不详细的,可以前往汕头市区飞厦西路8号交警龙湖大队业务服务大厅办理电动车业务。工作时间为周一到周六8: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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